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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前女方隐瞒有先天性心脏病事实,离婚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吗?2025/8/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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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前天 09:05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  有些人在结婚之前并不知道对方有先天性疾病,等到结婚之后才知道。究竟是故意隐瞒还是另有隐情,对方都无从知晓。那么,婚前女方隐瞒有先天性心脏病事实,这种行为是否构成诈骗?彩礼可以退回吗?上海离婚律师的具体问题可以到我们网站了解一下,也有业内领域专业的客服为您解答问题,值得您的信赖!


  根据我国《民法典》中有关规定,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,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;不如实告知的,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。请求撤销婚姻的,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。

  重大疾病一般指艾滋病、淋病、梅毒、麻疯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传染病;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,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,后代再现风险高,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;精神分裂症、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等。但是先天性心脏病应该不属于这些重大疾病类型,是可以结婚的,且不属于可撤销婚姻,更不属于无效婚姻。

  且婚姻诈骗属于借婚姻为目的勒索钱财,骗取大量数额钱财。如果想要求返还彩礼法院跟根据法律规定情形,判断双方是否未办理结婚登记或者确未共同生活,若情况属实,是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。

  以上针对于离婚纠纷书写的相关内容,如有疑问,可以留言休咨询我们的专业离婚律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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