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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李迈律师团队离婚律师解答:离婚时,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问题往往是最为棘手的。当双方感情破裂,走向离婚的那一刻,财产分割成为了不可避免的问题。在处理财产分割时,夫妻双方可以按照约定的书面协议或口头协议进行分割。但有时候,一方可能会反悔,这直接影响了另一方的利益。那么,如果口头约定财产分割对方不认怎么办?专打房产纠纷的律师https://www.wenlilv.com/h-col-107.html北京中银李迈律师团队,专业办理办理信托纠纷、合同纠纷、房产纠纷、金融理财纠纷、刑事纠纷、债务纠纷、婚姻纠纷等案件5000余件,对协议离婚、离婚诉讼、离婚财产分割、子女抚养权、遗产继承等民商事纠纷案件和刑事辩护等刑事案件,以及信托计划、银行信贷、保险业务、理财产品、私募基金、资产证券化、公司债、融资租赁、结构化融资等资产管理及投行业务有丰富的执业经验,提供免费电话咨询及到所面谈咨询。联系电话:153-1115-0430!
在实践中,这种情况并不少见。很多人以为离婚了,但过去的情分还在,所以在分割财产时并没有形成书面形式,而是以口头形式约定。但谁也没想到对方最终会反悔。遇到这种情况,当事人应该怎么办呢?
首先我们要知道,夫妻双方在约定财产分割时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:
1、以书面形式约定财产分割:双方在离婚前做财产分割约定,并将其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。即使事后一方对此有反悔的,也必须按照分割协议处理。如果觉得有必要的话,也可以找个专业律师撰写协议书,并做律师见证。
2、以口头形式约定财产分割:双方事先口头约定了财产分割,那么在离婚时,即要按照约定处理财产。并且,即使最终起诉到法院,只要双方对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的,那么法律的规定就可以不予考虑。
但是,因为口头约定财产分割,只要在分割时一方不认,那么除非另一方能找到其他证据证明要有约定,否则的话将很难继续按照口头约定进行分割。并且,如果是去法院处理的话,法院将会认定为没有约定或者是约定无效,最后只能按照法律规定分割。
因此,如果真要事先约定财产分割的,那么最好是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,否则的话,将直接影响离婚财产分割的进行。如果不想书写协议的,可以在口头约定的时候进行录音,保留录音原件。即便将来对方矢口否认,也可以提交相应的证据来证明。不过,如果双方的财产较多并且复杂的,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专业的离婚律师帮忙出谋划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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